【报奖】第十四届林业青年科技奖评选
点击数: 更新日期: 2017-09-15
根据中国林学会《关于开展第十四届林业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中林会组字〔2017〕78 号)文件要求,学校组织开展林业青年科技奖推荐工作,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条件
(一)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具有“献身、创新、求实、协作”的科学精神,学风正派;
(二)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
1.在林业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、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了突出贡献;
2.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、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,并有显著应用成效;
3.在科学技术普及、科技成果推广转化、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,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。
(三)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。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(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),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(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)。
二、推荐名额和获奖人数
学校可推荐1-2名候选人。本届获奖人数不超过20名,往届获奖者不重复受奖。
三、校内选拔程序
(一)各单位自愿申报,限报1名候选人;
(二)校内专家评审;
(三)上报林学会学校推荐候选人。
四、上报材料和时间
请于9月25日前,将《林业青年科技奖推荐表》(5份)、《林业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》(1份)交到学院办公室,表格可在中国林学会网站(http://www.csf.org.cn/News/NoticeDetail.aspx?aid=27376)下载;